招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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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神高速、麻安高速部分站所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BHT-22040-22472
1、招标条件
保神高速、麻安高速部分站所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工作计划,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华亿官网(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保神高速、麻安高速部分站所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保神高速、麻安高速部分站所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包括对麻安高速南漳管理所、保康管理所、保神高速五道峡管理所、尧治河管理所的职工之家、职工餐厅、健身房、职工书屋等进行配套改造。具体改造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表。
2.2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YZSGZ-1/2标段。XYZSGZ-1标段招标范围为,麻安高速部分站所基础设施改造;XYZSGZ-2标段范围为:保神高速部分站所基础设施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保修2年。
2.3最高投标限价:XYZSGZ-1标段547531.90元;XYZSGZ-2标段:440815.52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及履约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此外投标人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11 月 23 日9:00起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1、线下报名:
在 华亿官网综合财务室(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2、网上报名:
请各潜在供应商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或点击华亿官网网站(/)按该项目公告后的报名网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潜在供应商提交表单时间为准,文件费到账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招标(采购)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潜在供应商报名登记邮箱,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采购)文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收到。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潜在供应商请将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至指定账户(账户名:华亿官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沙湖支行,账号:70170155200001250),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后五位”。
4.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指派专人送至 华亿官网二号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 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bjtxygs.com/)、华亿官网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龙阳大道9号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18802724157
招标代理:华亿官网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7-84879953
2022年 11月 22日
报名二维码及网址链接 https://f.kdocs.cn/w/EhbKXZu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XYZSGZ-1/2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XYZSGZ-1/2 |
投标人2021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XYZSGZ-1/2 |
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
注:1、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新建工程或改造工程或维修工程业绩均予以认可,后同;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最低要求 |
XYZSGZ-1/2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近3年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或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要求,提供 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反映项目经理的人员姓名、职务,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XYZSGZ-1/2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